鄰水法院制定固定資產管理制度
為加強固定資產管理,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,鄰水法院根據(jù)文件要求,結合行裝工作實際,創(chuàng)新行裝管理機制,及時修訂《鄰水縣人民法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》(以下簡稱《固定資產制度》)。
·《固定資產制度》明確劃分職能職責分工,統(tǒng)籌工作細化落實,將責任落實到部門、部門負責人及使用人,強化責任意識。
·《固定資產制度》要求,不論是固定資產的處置或是清查,都必須按照正規(guī)手續(xù)進行工作,不得在手續(xù)未完成時,擅自處置固定資產。
《固定資產制度》的制定試行,是鄰水法院主動積極作為的體現(xiàn),有助于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管理,減少固定資產的流失,實現(xiàn)固定資產的有效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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